出台系列新政,珠海鹤洲新区(筹)力促金融高质量发展

出台系列新政,珠海鹤洲新区(筹)力促金融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3-03-15

为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

鹤洲新区(筹)出台系列政策,

涉及金融产业发展扶持、

上市挂牌专项扶持以及

QFLP、QDLP发展扶持。

一起了解政策具体详情!

 

近日,鹤洲新区(筹)出台金融产业系列政策,包括《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称《金融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企业上市挂牌专项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称《上市挂牌专项扶持办法》)和《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促进合格境外、境内有限合伙人(QFLP、QDLP)发展专项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称《QFLP、QDLP发展扶持办法》)正式出台施行。

 

这是鹤洲新区(筹)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和全力推动区内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金融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上市挂牌专项扶持办法》

《QFLP、QDLP发展扶持办法》

具体涉及哪些方面的扶持?

一起来关注!

 

聚焦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

 

《金融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旨在吸引聚集优质金融资源,推动鹤洲新区(筹)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金融聚集区,加大金融对实体产业的支持力度。该办法包括“落户奖”“经营贡献奖”“金融支持实体奖”“场地扶持”“金融人才扶持”五大板块。

 

●落户奖方面,对满足条件的持牌法人类金融机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

 

●经营贡献奖方面,将连续3年按企业地方经济贡献额分别奖励80%70%50%-60%,并设定投资奖励,按投资类型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同时对创新类金融企业给予融资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金融支持实体奖方面,设定风险补偿机制,累计补偿额最高可达500万元,另有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奖励和直接融资奖励。

 

●场地扶持方面,全面覆盖购置、租赁办公用房以及金融类机构租赁活动场地

●金融人才扶持方面,对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CPA)等资质、满足条件的个人一次性扶持最高3万元

 

推动企业上市挂牌

《上市挂牌专项扶持办法》旨在助力鹤洲新区(筹)产业体系建设,加强支撑引导,有效推动区内企业利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扩大区内上市挂牌企业数量规模,发挥上市挂牌企业示范带动作用。

 

该办法规定:

●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拟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扶持;

 

●对满足条件在境外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扶持;

对在新三板挂牌或拟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扶持;

对于市外迁入的上市及拟上市企业同样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资金。

●另有省区域股权类交易市场融资扶持、再融资扶持、企业转板扶持、办公用房补助、第三方引荐机构招商贡献奖。

 

挥跨境金融机制赋能作用

 

《QFLP、QDLP发展扶持办法》旨在可持续推动金融开放创新,更好引进外资服务鹤洲新区(筹)建设,引导境内资金投向海外优质标的,吸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集聚发展。

该办法规定:

对QFLP试点企业:

经营贡献扶持,3年按地方经济贡献60%扶持;

投资规模扶持,累计最高300万元

投资贡献扶持,根据投资类型不同最高600万元

 

对于QDLP试点企业:

取得试点最高扶持100万元

 

鹤洲新区(筹)金融产业

系列政策出台,

将充分激发市场配置资源作用,

通过招商引资、政策扶持、

服务配套、空间搭建等多措并举,

全力配合建设“十字门金融区”,

尽最大努力为共同打造

广东金融“第三极”提供发展引擎。

 

 

 

 

(来源:珠海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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