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请认定啦~本期共12项申报内容

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请认定啦~本期共12项申报内容

发布日期:2024-07-18

引言:广东中政联行以用心服务企业为宗旨,通过互联网为各级政府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提供招商引资方案,为合作园区精准匹配优质企业投资选址信息,为企业精准匹配优质产业园区,助推企业发展,为大湾区发展注入新动能。招商引资 产业园区入驻 拿地建厂 工业上楼 企业选址 产业园 工业园区 厂房

 

本期包含资金奖补

项目入库、资质认定等申报内容

共有12个项目可申报

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请注意每项申报的截止日期

不要错过符合条件的申报~

 

 

7月9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型储能与新能源”旗舰专项(第二批)的通知》,申报截至8月2日17:00。

 

申报主体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项目牵头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项目牵头单位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含),且各参与单位均应承担实质性攻关任务。

 
 
 

 

7月4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申报截至8月5日17:00。

 

资助内容及强度

2024年度气象联合基金设立“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

 

(一)重点项目主要支持围绕气象领域创新发展的尖端前沿及“卡脖子”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注重问题和应用需求导向,争取在重点方向上取得突破。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实施周期3年,经费事前资助。

 

(二)面上项目主要支持围绕气象科学领域若干关键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探索研究,注重人才、团队培养,为气象行业未来发展和技术突破提供基础支撑。资助强度为15万元/项,实施周期3年,经费事前资助。

 

 

7月4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申报截至8月5日17:00。

 

资助内容及强度

2024年度海上风电联合基金设立“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

 

(一)重点项目主要支持围绕海上风电产业前沿及“卡脖子”技术领域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注重问题和应用需求导向,争取在重点方向上取得突破。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实施周期4年,经费事前资助。

 

(二)面上项目主要支持围绕海上风电产业若干关键技术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注重人才、团队培养,为海上风电产业未来发展和技术突破提供基础支撑。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实施周期3年,经费事前资助。

 

 

7月4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的通知》,申报截至8月5日17:00。

 

资助内容及强度

2024年度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省企联合基金设立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

 

(一)重点项目。支持科技人员围绕各支基金重点资助领域的创新发展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突破创新发展的重点科学问题,提升原始创新能力。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或100万元/项

 

(二)面上项目。支持科技人员围绕各支基金资助的领域和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一批基础科研人才和团队,推动公共卫生和医药健康领域的创新发展。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

 

 

7月10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创客广东”大赛)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申报截至7月22日18:00。

 

奖补对象

2023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或“创客中国”大赛全国50强,以及2022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项目产业化落地珠海的项目(已获得奖补项目除外)。其中,产业化落地条件:1.获奖项目在当地建设投产(包括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人员等);2.产品已经产业化,实现规模化量产或者销售订单。

 

奖补范围

上述项目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获奖之日以大赛获奖名单通告时间为准(2022年为12月11日、2023年为11月3日)

 

 

 

7月8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申报分三批进行,分别截至7月30日、8月30日、9月30日。

 

1.基本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2.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7月8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珠海市2024年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申报截至8月5日。

 

(一)遴选加入

申报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遴选条件:

1.在广东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内有智能制造典型案例;

2.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3.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4.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遴选条件》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二)直接认定

申报单位需已取得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省级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

2.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

3.国家和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依托单位;

4.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依托单位;

5.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依托单位;

6.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牵头单位;

7.省级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

8.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

9.智能制造领域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

 

 

7月2日,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工作的通知》,申报截至9月27日。

 

申请条件

(一)纳入申请

根据《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第二部分及第四部分的要求,申请纳入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二)延续申请

1.根据《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第四部分及第六部分的要求,申请延续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2.申请延续的商标应是纳入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商标。

 

来源:珠海政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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