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发布,附最新解读

《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发布,附最新解读

发布日期:2024-02-01

引言:广东中政联行以用心服务企业为宗旨,通过互联网为各级政府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提供招商引资方案,为合作园区精准匹配优质企业投资选址信息,为企业精准匹配优质产业园区,助推企业发展,为大湾区发展注入新动能。

 

1月1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个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省的专门立法,为广东全面提升制造业当家优势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概述

全文共设6章44条

 

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完善了有关实施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五大提升行动”的制度措施,另一方面聚焦产业共性需求,规定了支持工业用地改造、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内容,为广东坚持实体经济为主、制造业当家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制造业产业发展与平台建设、投资促进与企业发展、要素配置、服务保障等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活动。

 

立法促进制造业

创新发展

 

《条例》紧紧牵住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这个“牛鼻子”,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集群化发展。

 

目前,广东已形成八大万亿级产业集群、十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是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最完善的地区之一。

 

《条例》明确鼓励制造业企业围绕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环节,建设共享工厂;另一方面规定应当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向制造业企业开放共享,支持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与制造业企业开展合作研发,探索从法规层面纾解科技创新投入大、项目研发周期较长、风险较高等实际难题。

 

就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等方面,《条例》也作出具体规定。例如,提出要增强本省制造业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和关键技术装备等领域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推动软硬件同步突破,并加快产业核心技术突破和推广应用。

 

立法为保障转型升级

提供支撑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要抓好新兴产业培育,另一方面也要抓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技术改造是创新驱动必不可少的部分,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条例》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明确要推动制造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同时规定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此外,《条例》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积极性,规定支持制造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和培养科技人才。支持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创新。提出助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不断提升竞争力的多项举措。

 

条例突出营造

“大环境”

 

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也离不开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资源要素的综合保障。条例突出营造“大环境”,强调要加强沟通性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加强资金和金融支持方面,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安排资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设立支持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性基金,同时明确了可以依法采取的六个方面的金融支持措施。

 

要畅通常态化的政企沟通联系渠道,建立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制造业企业等市场主体代表,定期面对面的协商沟通的机制,并依法帮助其解决问题。

 

用地保障方面,《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指标由省统筹保障。同时,支持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采取减少供应层级等措施,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

 

人才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条例》提出支持制造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和培养科技人才,并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大制造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等。

 

一图读懂

来源:珠海政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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