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经济、实体经济、招商引资、商贸物流…别错过这些补贴政策

总部经济、实体经济、招商引资、商贸物流…别错过这些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23-11-08

引言: 广东中政联行以用心服务企业为宗旨,通过互联网为各级政府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提供招商引资方案,为合作园区精准匹配优质企业投资选址信息,为企业精准匹配优质产业园区,助推企业发展,为大湾区发展注入新动能。

 

为了更方便企业

找政策、用政策、享政策,

小编分别梳理了

市、区两级涉企政策

本期更新的是万山(保税)区涉企政策

包含超多涉企奖补支持措施

 

珠海·万山(保税)区

 

本次汇编基于主动公开信息收纳了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出台的各项涉企政策,涵盖实体经济、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人才引育、企业扶持等内容。

 

为方便企业快速了解政策要点,小编对政策文件的重点信息进行了整理提炼,更多内容,请查看政策原文。

本期更新1-8条政策

一起来看看吧~

 

2022-2025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

 

核心内容

 

定义说明

办法所称总部经济企业,是指商事登记、税务登记在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商事主体。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合伙企业、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其中,金融类总部经济企业,由区财政和金融局认定。

 

扶持政策

一、新落户企业扶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落户之日起,第1年按企业地方经济贡献额60%给予扶持,第2年及以后年度参照存量企业予以扶持。

 

二、存量企业扶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其地方经济贡献额50%给予扶持。

 

三、突出贡献人才扶持。经认定或复核通过的区总部经济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骨干及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享受区人才扶持政策,具体扶持办法由区党群工作部制订。

 

四、经认定或复核通过的区总部经济企业,企业员工个人符合条件的,按其地方经济贡献额60%给予扶持。

 

五、办公用房补助。区总部经济企业或其关联企业未占用区内土地资源且在区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按办公用房租赁合同金额50%给予补助,每年具体补贴金额不超过当年企业地方经济贡献额的20%,上限为100万元,连续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政策有效期:

2022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

 
 

2022-2025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关于支持招商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的若干措施》及其奖补条款实施细则

 

核心内容

 

适用范围

措施适用于任何有投资意向的市场主体与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的招商引资项目项目投资方,适用的用地性质为M类、W类投资协议明确永久不分割出让的B类。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履约失信行为的投资方(项目)除外。

 

支持措施

包括建设前期费用补助、高品质建筑奖励、提前竣工奖励、临时办公用房补助、提供“管家式”服务、允许分阶段报建施工、推行并联审批、靠前服务做到“一次办好”、优化事中事后审批服务、推行竣工验收定制服务等十条措施

 

奖补内容及标准

一、建设前期费用补助

B类、M0类、M1类、W类用地项目根据建筑面积最高补助500万元;同一项目如有不同性质用地可分类累计补助,上限500万元

 

二、高品质建筑奖励

(一)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设备、地价款)4亿元(含)以下部分最高按3‰奖励、4亿元-8亿元(含)部分最高按5‰奖励、8亿元以上部分最高按7‰奖励;

(二)30天(含)内,30天-90天(含),90天-180天(含)等时间内开工分别按奖补标准的100%、80%、50%计算实际奖补金额;

(三)同一项目如有不同性质用地可分类累计补助,上限400万元

 

三、提前竣工奖励

(一)每提前1天竣工验收备案给予最高5000元奖励,上限50万元

(二)30天(含)内,30天-90天(含),90天-180天(含)等时间内开工分别按奖补标准的100%、80%、50%计算实际奖补金额。

 

四、临时办公用房补助

根据申报企业员工人数,按人均3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最高100元的标准予以租金、物业费补贴,补贴面积不多于200平方米。

 

政策有效期:

2022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2022-2025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关于落实“产业第一”战略实施“红宝石人才” 引育工程的若干措施》

核心内容

 

定义说明

措施所称“红宝石人才”是指被认定为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一体化区域的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骨干、创新创业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红宝石明日之星、红宝石行业尖兵和红宝石国际优青,以及包括珠海英才计划规定的高层次人才、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等。

 

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实施“红宝石引才”工程

(一)具有突出贡献且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根据其个人收入对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的50%给予奖励;

(二)按照企业实际支付人才的年度劳动报酬,给予不超过30%标准的一次性补贴;

(三)遴选一批符合区重点发展领域的创新创业项目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给予最高500万元扶持资金,团队负责人15万元生活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企业引进的人才被评为不同级别的人才类型的,给予企业最高80万元奖励。

 

二、实施“红宝石育才”工程

(一)对区重点发展领域企业现有人才获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1万元补贴。

(二)对获得“红宝石行业尖兵”称号的研发型人才每人可获得20万元生活补贴,对获得“红宝石行业尖兵”称号的技能型人才每人可获得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

(三)针对毕业于全球TOP200(QS)海外高校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青年人才,在享受市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基础上,给予博士研究生个人10万元、硕士研究生2万元的生活补贴。

 

三、实施“红宝石聚才”工程

(一)创建国际青年创业园,对进驻区内国际青年创业园的初创企业,提供最高3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以及3年免租,第4、5年租金减半

(二)打造国际校友人才生态圈,对符合条件的活动给予最高30万元经费资助。对落户在区的校友交流平台、企业家交流与教育培养基地、科技创新中心、创投中心等项目,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资金扶持。

(三)支持建设科研工作站,在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建站补贴的基础上,对设站企业再按1:0.5比例给予建站补贴。对出站后留(来)我区创新创业的博士后,在市财政给予住房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20万元生活补贴。

 

四、实施“红宝石留才”工程

一是建立健全人才保障体系,从人才住房、人才子女教育、公告卫生服务等方面给予保障;二是完善人才发展工作机制;三是搭建“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

 

政策有效期:

2022年8月3日-2025年8月2日

 
 

2022-2024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关于支持商贸、物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其实施细则

 

核心内容

 

定义说明

措施所称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

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及其他零售额纳入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单位(含法人、产业、个体)。

 

支持内容及标准

13个支持内容13项奖励支持商贸、物流企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最高可获1000万元

 

政策有效期:

《若干措施》:2022年10月13日-2024年12月31日

《实施细则》:2023年6月12日-2024年12月31日

 

 

2022-2024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及其实施细则

 

适用对象

政策适用对象为商事登记关系、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范围内,且符合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的独立法人企业。

 

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支持实体企业扩大生产

(一)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园区厂房: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每月可以给予一定的补贴,最高补贴时长达到36个月、每年最高补贴金额达到300万元

(二)支持工业企业提质增效:

  • 支持工业企业购置新设备,对购置设备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最高给予事后补助500万元

  • 支持工业企业在珠海市工业投资贷款贴息项目补助最长3年,单个企业年度贴息最高补助500万元

 

二、支持实体企业升级改造

(一)支持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建设:对每年择优认定的数字化示范车间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

(二)支持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程:符合条件的项目,对项目投资方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

(三)支持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对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并接入市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单位,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对通过市级工信部门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业主单位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符合条件的项目最高可获200万元补助。

 

三、支持实体企业创新发展

(一)支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对企业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资质称号的,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

(二)

  • 支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并优化运营管理,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支持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参与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组建异地创新中心,企业最高可获100万元

  • 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发展,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 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创新发展,最高给予35万元奖励;

  • 支持配套国家、省科技创新项目,最高500万元

 

四、支持实体企业做优做强

(一)支持实体企业扩大引进外资: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实体企业,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人民币;

(二)支持实体企业做大规模:按照实体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合计总量等因素,给予增量贡献奖励

(三)支持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重点实体企业做优存量:对列入原重点企业名录且达到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的实体企业,可享受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政策和高达300万元研发经费的支持。

 
 

政策有效期:

《若干政策》:2022年10月13日-2024年12月31日

《实施细则》:2023年3月8日-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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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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