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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扶持资金申报、
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
项目(配套资助类)申报……
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多项申报正在进行中。
符合条件的一定不要错过!
本期热点申报:
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网上申报
2024年促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
2024年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配套资助类)申报
2024年第一批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青年创业企业”认定申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技类企业及机构入驻租用的办公楼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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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网上申报的通知》。项目单位于2024年5月15日18:00前将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递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香洲区兴华路111号中侨兴商业大厦2号楼412室)。
支持项目奖励对象
(一)已申报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
(二)作为测算项目获得区(功能区)在规定时间内正式行文推荐。
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项目主要采用事后奖励方式予以支持,已采用事前扶持方式获得投资奖励资金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项目不予支持。
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项目申请奖励的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的比例,并扣除以该测算项目为依据已获得过的投资奖励资金后核算2025年(财政年度)投资奖励资金额度。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过的固定资产投资不予支持。核定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坚持审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通过发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项目审计报告等确认项目投资规模及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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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促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
申报对象及条件
扶持对象需是在珠海(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合法登记注册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主要从事预制菜生产环节。
(二)企业需提供当年度开具的《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三)申请预制菜贷款贴息的企业,除符合前述第一项、第二项条件外,其购置设备金额必须占该笔贷款合同实际贷款金额50%以上(含),整体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本企业农业产业化生产。
申报要求
(一)预制菜贷款贴息
贷款贴息按照扶持主体购买预制菜设备的当笔贷款合同实际贷款金额给予一定比例贴息。对扶持主体在规定年度内已付银行贷款利息的贷款给予贴息,采购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所生产的预制菜相关设备部分贷款贴息标准为申报贴息年度1月1日当天一年期LPR的50%,采购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所生产的预制菜相关设备部分贷款贴息标准为40%;贷款中非购置设备部分的贴息标准,按购买设备比例标准补贴,采购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产品占设备贷款比例50%以上(含)的,按LPR的50%补贴,其余按40%补贴,单个企业贷款贴息年度最高补贴200万元。
(二)预制菜保险保费补贴
预制菜保费补贴按照当年度扶持主体购买预制菜食品安全责任险、产品质量保证险、产品召回保证险等相关保险费用的40%予以补贴。2023年度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企业,补贴封顶1万元;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补贴封顶5万元;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的企业,补贴封顶8万元;3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封顶补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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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印发《关于申报2024年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配套资助类)的通知》。申报单位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24:00。
支持范围
根据工作安排,本批次对2020年(含2020年)至2024年3月31日由珠海市单位牵头组织实施,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等国家或省科技部门立项、总资助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且未获得市科技部门配套资助的科技项目给予配套补助。
注:申请配套的单位为国家(省)科技部门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牵头单位,即国家、省财政资金直接下达单位;国家、省项目子课题牵头单位不属于上述牵头单位的范畴。
支持方式及额度
(一)配套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上级资助的50%,且不超过牵头单位自筹经费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由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以珠海单位(项目牵头单位)实际获得的上级资金为计算依据。
(二)配套补助资金按上级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分批下达。项目财政支持所需资金由市、区按照税收分成比例共同承担。
(三)上级有明确要求的,报市政府同意后按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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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青年创业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
扶持标准
(一)澳门青年创业企业入驻基地实质性运营满六个月。
给予一次性三万元创业奖励,每半年开展一次申请。
(二)入驻基地后获得国家、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或者澳门特区政府无偿资助的澳门青年创业企业。
可以按实际获得奖励或者资助的金额给予不超过二百万元的一次性1:1配套奖励,全年均可申请。
(三)已经享受横琴澳门青年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合计满三十六个月的澳门青年创业企业,达到以下加速发展条件之一:
1.纳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规模以上企业”名单,并且享受租金减免期间,仍然达到本行业的规模以上企业纳统条件(纳入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统计的除外);
2.获得国家、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
3.获得澳门特区政府无偿资助或者有偿资助五十万元以上;
4.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5.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者风险投资三百万元以上;
6.连续两年营业收入累计六百万元以上;
7.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等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经评审,可以继续给予两年租金减免(租金减免标准参照《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促进澳门青年创新创业的办法》第九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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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印发《关于开展科技类企业及机构入驻租用的办公楼宇认定工作的通知》。办公楼宇认定常年开放申请。
特别提醒:《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优质科技创新环境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科技类企业及机构须进驻经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认定的办公楼宇方可申请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所以请符合条件的办公楼宇务必尽快申报认定,以免影响入驻企业享受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申报条件
申请办公楼宇认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认定的办公楼宇属于在合作区内,已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含权属证明书或不动产权证)的载体空间;
(二)申请单位为办公楼宇的业主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
(三)申请认定的办公楼宇场地相对集中,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物业服务体系,可提供配套服务保障入驻企业和机构正常办公;
(四)申报单位须承诺,办公楼宇通过认定后,按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要求定期报送企业入驻、实地办公等情况。
来源:珠海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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