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全的珠海市级产业政策汇编来啦!涉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旅游、融资等方面

超全的珠海市级产业政策汇编来啦!涉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旅游、融资等方面

发布日期:2023-11-27

引言:广东中政联行以用心服务企业为宗旨,通过互联网为各级政府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提供招商引资方案,为合作园区精准匹配优质企业投资选址信息,为企业精准匹配优质产业园区,助推企业发展,为大湾区发展注入新动能。

 

大家看过来!

超全的珠海市级产业政策汇编来啦~

大家关心的集成电路

生物医药旅游融资

等方面的产业政策,

都在这篇集合里!

快来关注,建议收藏

↓↓↓

 

 

政策目录

 

1《珠海市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促进珠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珠海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2《珠海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

 

3《珠海市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产业方向)实施细则》

 

4《珠海市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5《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

 

6《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及区域经贸合作事项)实施细则》

  《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实施细则》

 

7《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8《珠海市“菜篮子”建设实施细则(试行)》

 

9《珠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10《珠海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和扶持办法》

 

11《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实施办法》

 

12《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13《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扶持措施管理办法》

 

14《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做好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担保体系补助)管理实施细则》

    《珠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这些产业政策

具体有什么措施?

何时有效?

一起来了解!

 

1

集成电路产业政策

➤《珠海市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促进珠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实施时间

自2020年10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亮点

政策提出,对半导体上市公司、经认定的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各环节领军企业、集成电路独角兽企业,在珠海市设立总部或区域性总部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300万元奖励。

 

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形成领军优势,政策提出对集成电路设计研发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装备及材料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珠海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实施时间

自2020年10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亮点

 

政策提到,支持生产制造项目落户和增资,对新成立的集成电路生产制造项目,在项目投产前年度实缴注册资本(货币出资)每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原有或新成立的已投产集成电路生产制造项目,年度新增实缴注册资本(货币出资、未分配利润转增出资或已分配未支付转增出资)每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单个项目累计奖励最高1亿元;

 

支持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对入选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的项目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对入选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的项目,根据省财政资助额度,按1:1的比例予以配套资金支持;对入选珠海市创业人才的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加快建设国际集成电路创新人才高地,支持高层次集成电路人才申报“珠海英才计划”。对新招聘的集成电路相关专业的人才给予租房和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全日制硕士生每人3万元,全日制博士生每人5万元,同一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高于500万元。给予集成电路企业新增研发人员5000元/人培训补贴,同一企业每年补贴人数不高于200人次;

 

支持多元化金融服务,为合作银行对集成电路中小微企业信贷所产生的本金损失提供风险补偿,单笔贷款项目申请最高补偿金额不高于200万元。

 

2

生物医药产业政策

➤《珠海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实施时间

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亮点

政策针对产业发展的难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具有四个特点:

 

一是政策涵盖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全周期。

针对生物医药企业引进、落地、研发、产业化等各阶段的特点和需求,给予针对性的扶持。如,在企业引进落地阶段,给予项目落户和增资扩产奖补支持,最高可达1亿元;在项目研发阶段,对新药研发支持最高可达2000万元,对中高端医疗器械研发支持最高可达1000万元,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支持最高可达1000万元;在项目产业化阶段,可予以最高2000万元支持。

 

二是提出了一些创新性条款。

比如,对高端制剂单品种首个批文奖励200万元;对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本市企业提供生产服务给予支持;对企业培育单一大品种,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对获得省示范园区的运营机构给予200万元奖励。

 

三是对研发创新支持的节点前移。

针对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的特点,根据研发各阶段成果给予奖励,相关政策扶持从临床前即介入,持续支持新药研发的全周期。比如,对临床试验阶段,进入I、II、III期临床试验阶段,给予最高3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研发中,给予药物临床试验责任险补助;在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后,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四是全方位营造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环境。

针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专业性需求,我市从生物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业园区、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出口信用保费补贴、通关便利化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如针对我市临床研究资源不足的情况,对年度完成的新药、创新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达到5项以上的临床研究机构,予以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针对生物医药企业和研究机构进出口用于科研、临床研究或生产用品的试剂、仪器设备、生物样品、对照品等,在满足国家监管规定的条件下,海关给予通关便利。

 

➤《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

 

实施时间

自2021年4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日。

 

亮点

支持范围: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全口径统计结算关系(包括产值、销售收入、研发投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在珠海市范围内,从事创新化学药及生物制品(预防用生物制品、治疗用生物制品和按生物制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等)、新一代生物技术、中高端医疗器械、现代中医药、营养与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等医药健康领域的研发、生产、园区运营等企业或机构(以下简称生物医药企业)。

 

资金支持共涉及10个专题项目,分专题列明项目基本条件和支持标准。10个专题项目分别为药品奖补专题、中高端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奖励专题、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专题、高端制剂奖励专题、国际认证奖补专题、临床资源建设专题、药械产业化、接受委托生产奖励专题、企业壮大规模奖励专题、园区建设专题。

 

3

旅游产业政策

➤《珠海市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产业方向)实施细则》

 

实施时间

自2020年11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8月28日。

 

亮点

该实施细则分为六部分,包括资金资助范围、资金资助方式及标准、申报及申报时点、过程管理、验收、附则。

 

该专项资金(旅游产业方向)主要用于支持各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以及补贴符合我市旅游发展规划的旅游项目建设和评定:各区(功能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项目;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重大旅游项目;参与旅游行业标准化评定项目;省政府和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旅游项目。

 

资助方式分为补贴、贷款贴息和奖励三类。

 

4

家政服务行业政策

《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实施时间

自2021年8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亮点

(一)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认定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报认定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的企业,连锁经营的优先认定。

珠海市内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限在3年以上的经营场所,且经营总面积(含分店)在200平方米以上。

企业上年度营业额达到100万元以上。

入驻珠海“南粤家政”信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并在信用平台建立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信息档案;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在信用平台上明确服务规范、服务范围、收费标准;实现家政服务合同“网签”,认定当年“网签”数量达到要求。

全职在岗家政服务人员50人以上(不含管理人员),其中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30人以上(在珠海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15人以上);认定当年家政服务人员持有“上门服务证”(绿码)数量达到要求。

投诉处理反馈及时,无有效信用投诉记录,具有较高的服务满意度。

近2年企业无失信记录,且不存在违法或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等行为。

 

(二)珠海市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报认定珠海市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的企业。

珠海市内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限3年以上的经营场所,经营总面积(含分店)在100平方米以上。

入驻信用平台并建立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信息档案;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在信用平台上明确服务规范、服务范围、收费标准;实现家政服务合同“网签”,认定当年“网签”数量达到要求。

全职在岗家政服务人员30人以上(不含管理人员),其中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20人以上(在珠海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10人以上);认定当年家政服务人员持有“上门服务证”(绿码)数量达到要求。

投诉处理反馈及时,无有效信用投诉记录,具有较高的服务满意度。

近2年企业无失信记录,且不存在违法或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等行为。

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诚信示范企业不可同时申报。

 

(三)奖补措施

对被认定为珠海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对被认定为珠海市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所需资金按现行税收收入分成比例由市、区共担。

 

5

“菜篮子”建设

珠海市“菜篮子”建设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时间

自2021年2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亮点

政策明确,对于“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配送平台和品牌建设提供扶持资金,该扶持资金按优先安排市内生产稳供基地建设,适度兼顾建设过程,着重建设成效。

 

其中,市内“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建设扶持金按认定规模分类别、分档次、分年度给予市内“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土地租金、保险保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给予扶持,按最高档次计算,一个申报年度一个申请单位最高扶持不超过2500万元。此外,完成认领年度供应珠海市消费任务的基地、企业还有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的保供奖励金。

 

对于市外对口帮扶地区“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建设,珠海市按认定规模分类别、分档次给予经珠海市和对口帮扶地区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准认定的“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一次性奖励,其中最高档认定扶持金不超过50万元。完成认领年度供应珠海市消费任务的市外基地也可获得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的保供奖励金。

 

在配送平台方面,按认领年度供应珠海市消费任务量货值排位、给予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准认定的“菜篮子”产品配送平台一次性认定扶持金5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完成认领年度供应珠海市消费任务亦有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的保供奖励金。

 

同时,对经认定的市内“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和配送平台,按年度设立品牌建设若干奖励等次给予“菜篮子”品牌建设示范企业奖励。其中一等奖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二等奖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三等奖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6

市长质量奖

➤《珠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实施时间

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亮点

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作3年以上;

(二)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具有推广价值;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设立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进机构,建立自我完善的质量改进机制。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在广东省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四)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其经营业绩在上年度位居全市同行业前列,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五)获得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市行业协会之一推荐;

(六)符合产业、环境、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七)近3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环境、公共卫生等较大以上事故;

(八)近2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或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扶持资金及经费

获奖组织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对获得市长质量奖、提名奖、鼓励奖的组织,给予扶持资金。

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间隔两届后,可再次申报市长质量奖;获得市长质量奖提名奖、鼓励奖的组织,可连续申报市长质量奖。再次获得同等或以下奖项的组织只颁发证书,不给予扶持资金。

 

7

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

《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实施办法》

 

实施时间

自2022年8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8月7日。

 

亮点

项目资助方面,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分为事前资助和配套补助两种方式。

 

对于本方向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以事前资助的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重大项目财政支持额度原则上定额300万-500万元,且财政经费占比原则上不超过企业自筹经费的50%;单个重点项目财政支持额度原则上定额100万-200万元,且财政经费占比原则上不超过企业自筹经费的50%。

 

对2020年(含2020年)以来由珠海市单位牵头组织实施,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等国家或省科技部门立项、总资助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科技项目给予配套补助。配套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上级资助的50%,且不超过牵头单位自筹经费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由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以珠海单位获得的上级资金为计算依据。

 

8

产学研合作及基础

与应用基础研究

➤《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实施时间

自2019年12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9日。

 

亮点

(一)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

(1)单个项目市财政资金支持额度最高100万元,实施期最长不超过3年。

(2)原则上每个企业当年最多只可申报1个项目,且市财政支持额度不超过该项目资金总投入的30%。

(3)采取竞争择优方式遴选项目,以事前立项的形式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二)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支持:

(1)市财政资金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实施期不超过3年。

(2)原则上每个申报人当年最多只可申报1个课题。

(3)项目资金一次性拨付,经费支出不设科目比例限制,按照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采取竞争择优方式遴选项目,以事前立项的形式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三)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补贴:

(1)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补贴以事后奖补的形式无偿资助。

(2)对管理单位,根据服务平台对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考核评价情况,按照其上一年度经服务平台确认、低于市场价平均收费标准的服务收入给予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9

标准化战略扶持措施

➤《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扶持措施管理办法》

 

实施时间

自2021年11月1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2日。

 

亮点

标准制修订及科研项目扶持条件及额度如下:

 

(一)国际标准

条件: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及《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确认的其他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标准,以及其他重要国际组织(见附件)发布的国际先进标准或技术文件。

额度:每主导制修订1项国际标准,给予50万元以内的扶持;协助制修订国际标准或参与附件中列举的其他重要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先进标准或技术文件的,给予20万元以内的扶持。

 

(二)区域标准

条件:由获批区域标准化组织或区域组织公开发布的标准。

额度:每主导制定1项区域标准,给予10万元以内的扶持。

 

(三)国家标准

条件: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

额度:每主导制修订1项国家标准,给予20万元以内的扶持;协助制修订的,给予10万元以内的扶持。

 

(四)行业标准

条件: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行业标准。

额度:每主导制修订1项行业标准,给予10万元以内的扶持;协助制修订的,给予5万元以内的扶持。

 

(五)地方标准

条件:由广东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省级地方标准;或由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市级地方标准。

额度:每主导制修订1项地方标准,给予8万元以内的扶持;协助制修订1项省级地方标准,给予2万元以内的扶持。

 

(六)团体标准

条件:指在珠海市范围内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主导制定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具有先进性并有效实施取得良好效果的团体标准。

额度:每主导制定1项团体标准,给予5万元以内的扶持。

 

(七)标准化科研项目

条件:市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立项并验收合格的有关标准化科研项目。

额度:每承担1项国家级标准化科研项目并结题验收合格的,给予20万元以内的扶持;每承担1项省级标准化科研项目并结题验收合格的,给予15万元以内的扶持;每承担1项市级标准化科研项目并结题验收合格的,给予10万元以内的扶持。

 

10

融资政策

《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做好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实施时间

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亮点

 

支持对象

一是支持首贷、信用贷和银税互动贷款且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优先发展类和鼓励发展类的中小微企业。二是支持在有效期内的市级及市级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标准

“首贷”、“专精特新”贷款项目按照珠工信〔2019〕531号文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贷款项目按照实际贷款本金损失的50%给予合作机构补偿,单个企业年度项目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信用贷”和“银税互动”贷款通常采用随借随还用款方式的,不分担贷款风险。

 

贷款企业贴息标准

(一)对“首贷”、“信用贷”和“银税互动贷”按贷款项目最高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若贷款项目符合珠工信〔2019〕531号文有关“对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小微企业获得合作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给予贴息”的,执行珠工信〔2019〕531号文规定补贴标准。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执行珠工信〔2019〕531号文规定的“按贷款项目最高不超过当期基准利率利息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标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可同时享受省市的贴息政策,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

 

➤《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担保体系补助)管理实施细则》

 

实施时间

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亮点

申请专项资金补助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担保评估制度、反担保制度、风险责任准备金制度、债务追偿制度及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三)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为我市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不包括为房地产、金融行业企业提资金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

(一)向工业和信息化行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收取的担保费年化费率不超过2%的,给予担保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5%的补助;年化担保费率在2%-3%的(不含2%,含3%),给予担保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1%的补助。向其他类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在年化担保费率相同的条件下,补贴比例减半。该项合计获得补助金额最高300万元。

(二)向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小微企业提供免费担保的,给予担保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4.5%的补助。该项合计获得补助金额最高200万元(该补助项目不适用于2021年10月1日前发生的免费担保业务)。

(三)每家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上述两项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融资性担保机构所收取的担保费为担保合同中列明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融资性担保机构不应再以任何理由向企业收取费用。

 

➤《珠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实施时间

自2022年1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亮点

该办法以帮助中小微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为目标,参考了原《珠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试行管理办法》体例构建体系,共7章26条。对合作机构性质、合作银行条件、基金补偿条件等进行了调整,有如下变化:

 

(一)调整合作机构类型

明确合作银行作为合作机构,并规定将来逐步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基金补偿范围。在实际操作中,合作银行机构对于风险较大的贷款项目,通常引入保险及担保机构进行风险共担。项目出现风险后,保险及担保机构的风险损失认定手续复杂,流程较长,不利于基金的高效实施和管理。另一方面,银行在保险、担保以及基金的多方加持下,风险大幅降低,存在为完成内部业绩指标而放宽准入标准,导致贷款资金支持项目质量显著低于应有水平的可能性。因此,为把控风险,本办法没有对保险及担保机构的角色进行强制规定相关内容,鼓励保险及担保机构参与,引导合作银行机构合理设计贷款方案,对是否引入保险及担保机构进行市场化判断。

 

(二)拓宽扶持企业范围

增加“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以及“入选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的企业”等本土化指标,更符合和贴近本地企业实际情况。

 

(三)推动更为市场化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评估

为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公允性,本办法不再指定具体机构负责相关工作,引导合作银行机构自行对接相关机构,以更为市场化的方式对相关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评估。

 

(四)调整完善基金运作方式

取消贷款发放前基金管理人对项目的相关审批工作,提高贷款项目的决策效率,进一步调动合作银行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意愿。

 

一直以来,

珠海推动产业政策措施出台,

让政策红利充分释放,

为支持产业发展、

为壮大产业规模,

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动能支撑。

期待这些好的政策

助推落实“产业第一”

跑出加速度。

珠海产业园区 珠海产业招商

来源:珠海政府网

首页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需求登记

项目
对接

申请园区入驻

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