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广东中政联行以用心服务企业为宗旨,通过互联网为各级政府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提供招商引资方案,为合作园区精准匹配优质企业投资选址信息,为企业精准匹配优质产业园区,助推企业发展,为大湾区发展注入新动能。
为了更方便企业
找政策、用政策、享政策,
小编分别梳理了
市、区两级涉企政策
本期更新的是高新区涉企政策
包含超多涉企奖补支持措施
珠海·高新区
本次汇编基于主动公开信息收纳了高新区出台的各项涉企政策,涵盖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金融扶持等专题内容。
为方便企业快速了解政策要点,小编对政策文件的重点信息进行了整理提炼,更多内容,请查看政策原文。
本期更新高新区1-7条政策
一起来看看吧~
《珠海高新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NO.1
”
核心内容
定义说明
办法所称产业人才,是指在高新区主园区企业内工作,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人才。
高新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住房产权由个人与政府按一定比例共有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住房售价及产权
1.共有产权住房售价参照区内同区域相同建设标准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确定,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价格为准。
2.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由个人与政府按份共有,个人持70%份额产权,政府持30%份额产权。个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支付住房总价款的70%,拥有100%使用权。
3.申请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在高新区内企业(含经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连续工作满10年的,政府将30%共有产权赠与共有人,个人获得100%产权,并可上市交易。
2021-2025
《珠海高新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NO.2
”
核心内容
适用范围
政策措施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以及统计关系在珠海高新区主园区,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材料、EDA工具研发的企业,或经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办公室认定可列入支持范围(以企业化方式管理和运营)的相关科研单位、服务平台、创新载体等机构。
支持内容
一、引进培育产业人才
(一)建立产业人才库。
(二)支持人才引进。
对新引进入库人才的企业给予引才补贴,同一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新引进的区级人才可最高享受80万元生活补贴。
(三)加强人才培养。
高校增设微电子或集成电路相关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最高给予一次性500万元资助,每新增设一个相关专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资助;
每招收一名微电子或集成电路相关专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给予高校最高10000元一次性奖励;
应届毕业生留在高新区工作的可再给予高校每人最高10000元一次性奖励;
在库人才攻读集成电路相关专业的在职硕士、在职博士学位,毕业后继续留在本区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万元学费补贴。
(四)加强安居保障。新引进入库人才可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对在库人才优先分配房源、优先选房。
(五)加强人才服务。在库人才可申领高新区“珠高特色产业人才卡”,并可享受相关人才服务。
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一)鼓励企业申报行业奖项,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研发费用补助,同一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对纳入规上统计库的集成电路设计研发类企业以及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装备及材料企业,根据其年度营收增速给予奖励,同一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支持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
(一)对符合条件的区内规上企业采购区内非关联企业自主研发芯片或模组的,给予同一企业年度不超过100万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对在本区进行封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不含IDM企业),给予同一企业年度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四、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一)对在高新区租赁用于研发、生产等办公场地的集成电路企业,对其从首租之日起按照“先交后补”的形式给予房租补贴。
(二)对纳入高新区规上统计库的企业购置高新区内的研发和生产用房,给予同一企业最高200万元补贴。
(三)对高新区集成电路企业按净化车间标准装修达标的,给予同一企业最高100万元补贴。
五、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户
对上市企业通过募集资金在高新区总投资额达标的生产制造、封装测试、设备材料、高端元器件等项目,给予同一企业最高5000万元补贴。
六、支持产业创新环境发展
(一)对由市财政资助建设并在高新区运营的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每平方米30元/月的场地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
(二)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产业联盟、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每年在高新区范围内举办产业活动且符合相关标准的,按每场5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同一单位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三)鼓励在高新区设立的集成电路产业联盟、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组织区内企业参加业内知名度较高、专业性较强的展会。同一企业同一展会最高补贴1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政策有效期:
2021年3月27日-2025年12月31日
2021-2025
《珠海高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NO.3
”
核心内容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以及统计关系在珠海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制品、新一代生物技术、医疗器械、化学药制剂等领域研发、生产和科技服务等业务的企业和机构,以及符合相关条件的个人。
支持内容
一、加强人才服务和政策支持
(一)建立生物医药产业人才库。
(二)支持人才引进。
对新引进入库人才的企业给予引才补贴,同一企业年度补贴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新引进的区级人才可享受最高80万元生活补贴。
(三)加强人才培养。
高校新增设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相关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最高给予一次性资助500万元,每新增设一个相关专业给予一次性资助200万元;
上述新增设专业每招收1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给予高校最高10000元一次性奖励;
应届毕业生留在高新区工作的,再给予高校最高每人10000元一次性奖励;
在库人才攻读相关专业的在职硕士、在职博士学位,毕业后继续在本区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可享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学费补贴。
(四)加强安居保障。新引进入库人才可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对在库人才优先分配房源、优先选房。
(五)加强人才服务。对在库人才发放“珠高特色产业人才卡”,并享受相关人才服务。
二、对在高新区租用物业的生物医药企业给予房租补贴,最高每月每平方米50元。
三、对在高新区购置物业的生物医药企业给予购房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
四、对高新区生物医药企业按净化车间标准装修达标的,给予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补贴。
五、对高新区生物医药龙头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00万元。
六、对高新区医疗器械企业给予临床试验补贴。
对取得临床试验凭证并进入临床试验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对以上产品购买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责任险的,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保费补贴。
七、对高新区新引进建设的生物医药行业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服务组织(CDMO),按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方式予以支持,每个项目最高补贴1亿元;平台建成运营后,给予每年最高1000万元奖励,最多奖励3年。
八、对首次取得药品或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证书,并在高新区产业化的产品,按年销售收入给予单个产品年度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资金,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九、参加国家科技主管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国家三等奖(含)以上的项目,在高新区设立独立法人企业进行产业化,对该产业化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创业奖励。
十、对首次通过ISO 9001或ISO 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物医药企业,每项认证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十一、对经高新区科技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生物医药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每年给予10万元的运营经费补贴,最多补贴3年。
十二、经高新区科技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的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组织参加的业内知名度较高、专业性较强的展会,对参展企业予以补贴,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最高补贴10万元,每家企业同一年度最高补贴30万元。
政策有效期:
2021年3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2021-2024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和扶持办法》 NO.4
”
核心内容
定义说明
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是涵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等多种形态创业孵化载体的统称。
扶持措施
一、鼓励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申报资质认定
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运营扶持经费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孵化载体给予奖励。
二、鼓励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提升运营水平
(一)对符合要求的孵化器为其孵化服务人员提供相关培训的,给予每个孵化载体每年不超过5万元补贴。
(二)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市级及以上孵化器内租用办公场地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按每月每平方米15元、单个企业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房屋租赁费用补贴。
(三)对孵化载体当年引进并落户的优质项目,当年及次年给予孵化载体运营主体奖励,单个项目累计引育奖励最高500万元;注册并入驻孵化载体内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孵化载体每个项目5万元的奖励,单个孵化载体每年获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四)对按珠海市政策可获得运营评价奖励的孵化载体,其奖励资金按相关文件要求的比例由市区分摊。
三、鼓励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打造“1元创业空间”,建设特色园中园
对区内满足要求的“1元创业空间”运营单位,按照其实际免除入驻企业租金及管理费的100%给予运营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单个运营单位每年奖励面积最高不超过3000平方米。
对高新区港澳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广东省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珠海)孵化基地的“1元创业空间”,运营单位每年奖励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0平方米。
四、助力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提升科技企业集聚度
租用高新区已登记公示的孵化器、加速器内研发、生产等办公场地的科技企业,且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场地租赁费用补贴。
对孵化器内的企业,按每月每平方米15元、单个企业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场地租赁费用补贴;
对加速器内的企业,按每月每平方米10元、单个企业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场地租赁费用补贴。
政策有效期:
2021年9月25日-2024年9月24日
2021-2024
《珠海高新区扶持创新创业“成长之翼”助贷平台管理办法》NO.5
”
核心内容
珠海高新区扶持创新创业“成长之翼”助贷平台通过向银行、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贷款风险补偿、对企业进行利息补贴等方式,鼓励合作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传统抵押物不足的企业提供低门槛、高额度的贷款。
扶持内容
一、贷款利息补贴
对企业获得合作银行发放的流动资金或日常生产经营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区财政按贷款合同签订当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50%的利息补贴。单笔贷款每年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5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贴息总额不超过80万元。
如贷款实际利率低于贷款合同签订当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照实际贷款利率的50%进行补贴。
二、贷款风险补偿
对合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为在创新及信用评估平台评估结果为A级及以上的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日常生产经营贷款或提供担保服务,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政府风险准备金按以下方式对合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给予风险补偿:
(一)合作银行未通过融资担保机构担保、保险机构保险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发放贷款,若贷款发生逾期,并确认坏账损失,政府风险准备金按合作银行实际贷款本金损失的50%给予风险补偿。单个企业年度累计赔付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合作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服务,若贷款发生逾期,并确认坏账损失,政府风险准备金按实际贷款本金损失的10%给予风险补偿,单个企业年度累计赔付额不超过200万元。
政策有效期:
2021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31日
2022-2026
《珠海高新区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若干政策措施》 NO.6
”
核心内容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以及统计关系在珠海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方向的工业和服务业企业,或经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后可列入支持范围(以企业化方式管理和运营)的相关科研单位、服务平台、创新载体等机构。
支持内容
一、引进培育产业人才
(一)建立产业人才库。
(二)支持人才引进。
对新引进并入库人才的企业给予引才补贴,同一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新引进并在库的人才可享受最高20万元生活补贴。
(三)加强安居保障。新引进并在库人才可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对在库人才优先分配房源、优先选房。
(四)加强人才服务。在库人才可申领高新区“珠高特色产业人才卡”,并可享受相关人才服务。
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对制造业创新中心、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购置研发设备给予资金支持,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提升企业专业化能力
培育“单项冠军”企业,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四、鼓励企业数智化转型
(一)开展智能制造免费咨询诊断服务。
(二)支持建设机器人应用及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改造)示范项目。经认定为区级示范项目的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予以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奖补,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500万元。
(三)对经认定为区级数字化车间、区级智能工厂示范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优先支持上述区级示范标杆项目申报国家、省、市各级项目。
五、增强转型服务支撑能力
(一)对市外引进及落户当年即纳统的,在省市区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的基础上,每家再给予10万元奖励资金。
(二)每年评选高新区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企业,并对首次纳入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对企业注册在高新区并独立运营信息化机构的,纳入高新区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后,在纳入池内奖励基础上叠加5万元奖励。
六、支持企业绿色发展
对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可按其年度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给予阶梯式一次性奖励,最高20万元。
七、支持上下游联动发展
支持高新区国家、省、市各级专精特新企业采购高新区重点产品(含生产性原材料、零部件产品、工业机器人等),符合条件的购买方企业可获年度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
八、加大金融投资支持
(一)鼓励开展设备融资租赁。单个企业每年租赁费用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单个融资租赁项目补贴期限最高不超过三年。
(二)支持贷款利息补贴。单笔贷款每年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5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贴息总额不超过80万元。
九、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纳入高新区规上统计库的企业,对其购置高新区内的研发和生产用房且符合有关要求的,予以同一企业最高1000万元补贴。
十、支持产业创新环境发展
(一)经认定的高新区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给予2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二)推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为高新区内的高校和企业免费培养人才。以合作协议方式,每年根据情况给予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奖补。
(三)给予符合条件的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资金,单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四)对在高新区设立且经领导小组备案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每年在高新区范围内举办符合条件的产业活动,按每场5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同一单位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政策有效期:
2022年2月26日-2026年12月31日
2022-2027
《珠海高新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NO.7
”
核心内容
定义说明
本办法所称随迁子女,是指年龄介于6至18周岁,其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居住半年以上(持有效居住证),且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非珠海市户籍的随迁儿童少年。
积分项目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积分项目包括居住年限(或区内完全产权房产登记年限)、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及加分项。积分总值为各项目得分之和。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分别计分,除房产年限计分外,其它积分项目,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之间不重叠计分,以总分最高一方的分数为最终积分。
政策有效期:
2022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
来源:珠海政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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