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产业招商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申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技型企业
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报,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扶持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
多项申报正在进行中。
符合条件的一定不要错过!
本期热点申报:
2023年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申报
2023年上半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报
2023年金湾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入库项目申报
2022年度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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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印发《关于转发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企业在系统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申报范围
(一)在珠海市(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及生产经营的法人企业。
(二)2020年通过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有效期满终止,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省认定通知》规定办理。
(三)2021年、2022年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报认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的优惠政策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规定: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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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开展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产业青年优秀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
申报对象及评价方式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符合《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参评标准》的顶尖、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或业绩贡献及专业水平达到相应层次的高端人才。
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方面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评价方式: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产业青年优秀人才采取企业自评和综合评定两种方式选拔产生。企业自评由各区推荐拟授权自评的用人主体,获授权的用人主体按规定组织开展自评工作。综合评定由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开展集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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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上半年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的通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补贴对象、
补贴园区范围
符合《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珠横新办〔2020〕15号)补贴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与税收缴纳地的企业或机构。合作区内项目合作协议类企业不在本半年度受理申报范围。
根据《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珠横新办〔2020〕15号)第三条内容,横琴创意谷、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中拉经贸合作园(横琴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横琴国际商务中心(ICC)以及经原横琴新区管委会同意集中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载体和服务的专业园区。
补贴标准
(一)补贴时间:
补贴时间原则上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二)办公补贴:
1.入驻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园区的企业或机构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相应补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享受最高不超过6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
①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企业;
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1个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2个以上),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的企业或机构;
③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大健康(中医药、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新材料等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补贴标准可提高至最高不超过100元/平方米/月:
①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②符合《横琴新区关于加快创新驱动企业及团队引进培育扶持办法》(珠横新办〔2020〕8号)要求且获立项的企业;
③经横琴新区管委会批准引进的重大新型研发机构或科技创新公共平台;
④入选“珠海市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科技型企业;
⑤累计获得知名创投机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资的科技型企业;
⑥达到规模以上标准并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科技型企业;
⑦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及区级大赛奖项或晋级“中国横琴科技创业大赛”决赛的科技型企业;
⑧经横琴新区商务局批准引进,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高端人才科技项目、港澳台科技企业或科技型机构。
2.入驻保税区、洪湾片区园区且符合上述标准的科技型企业或机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20元/平方米/月办公场所租金补贴。
(三)厂房补贴:
进驻保税区、洪湾片区配套厂房且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年平均产值不低于20000元/平方米(含)的科技型企业,可享受最高不超过2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企业或机构年度可享受的配套厂房租金补贴不得超过其当年度企业所得与增值收入形成的区级财力贡献总额。
(四)“一事一议”:
对于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发展的优质科技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企业或机构须与原横琴新区管委会或原横琴新区商务局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承诺创新驱动发展等相关指标)后,由原横琴新区管委会或原横琴新区商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具体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方案。企业或机构若无法完成项目合作协议中相应的年度考核指标,则原横琴新区管委会或原横琴新区商务局有权在下一个年度降低租金补贴标准或停止拨付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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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金湾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金湾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前。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对象
(一)公益类项目申报对象:金湾区(开发区)人民政府下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各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工作部门、辖区村(居)委会,各级农渔业科研机构,市属公益类相关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协会。
(二)非公益类项目申报对象:经市场监管部门批准设立且生产、加工基地在两个产业园规划范围内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申报项目及扶持资金
(一)农业高质高效示范项目(公益类/非公益类),申报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二)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保鲜项目(非公益类),申报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三)农产品加工环保项目(非公益类),申报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四)现代农业科技支撑项目(公益类/非公益类),申报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五)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公益类/非公益类),申报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六)品牌建设项目(公益类),申报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七)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公益类),申报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八)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益类),申报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九)新型农业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公益类),申报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十)农业产业园防灾减灾项目(公益类),申报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十一)农业产业园档案标准化建设项目(公益类),申报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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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科技创新和商务局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18:00。
申报项目专题、
支持标准
专题3-1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建设
每年择优认定数字化示范车间项目不多于2个,按照项目投资总额最高补贴10%(不含税),最高100万元。
专题4-10支持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按竞争择优评选方式,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万元。
专题5-2支持实体企业做大规模
符合条件的实体企业可获存量贡献奖励、增量贡献奖励,对于持平上年度经济贡献的部分最高按照40%给予存量贡献奖励,对于超过上年度经济贡献的部分最高按照50%给予增量贡献奖励。
专题5-3支持重点实体企业做优存量
(一)经营贡献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照其当年缴纳的所得税、增值税对本区地方财政直接贡献的一定比例给予实体企业经营贡献奖。
(二)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最高按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金额的5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60万元。
(三)研发费用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2021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额最高补助15%,最高给予事后补助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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