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广东中政联行以用心服务企业为宗旨,通过互联网为各级政府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提供招商引资方案,为合作园区精准匹配优质企业投资选址信息,为企业精准匹配优质产业园区,助推企业发展,为大湾区发展注入新动能。
加大“一区多园”统筹力度,
优先保障高新区产业用地,
完善人才服务政策措施……
日前,珠海发布新条例,
将于3月3日起施行。
这是我市首次围绕促进高新区
高质量发展进行立法。
1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珠海经济特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下称《条例》)。据悉,《条例》已由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3月3日起施行。这也是市人大常委会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首次围绕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进行立法。
程霖/摄
1992年,珠海高新区经国务院批准成为首批国家高新区之一。经过30余年的发展,走出了一条有珠海特色的发展道路,形成了包括唐家湾主园区、南屏科技工业园、三灶科技工业园、新青科技工业园等在内的“一区多园”架构。
南屏科技工业园。赵梓/摄
《条例》有哪些亮点?
具体将从哪些方面
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赶紧来了解吧!
强化“一区多园”统筹力度
为总结好近年来高新区“一区多园”改革实践经验,并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条例》强化“一区多园”统筹力度,发挥唐家湾主园区主平台作用,带动各分园区联动和协调发展。
珠海高新区(资料图)。段青/摄
优先保障高新区产业用地
彰显高新区创新创业导向
推动跨区域协同发展,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
珠海高新区(资料图)。朱泽辉/摄
强化高新区发展要素支撑
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在人才服务方面,《条例》规定高新区应当完善人才服务政策措施,建立人才服务平台,为人才提供全方位的生活便利条件。
珠海高新区(资料图)。邓卫芳/摄
珠海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王小彬表示,将以本次《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激发改革活力、增强创新动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立足新使命新定位,高起点规划建设滨海新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壮大城市能级量级;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动“百千万工程”出新出彩;抓好工作统筹和业务协同,壮大“一区多园”发展合力。
来源:珠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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